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2026-2029)(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2026-2029)(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91336457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27.6万元/三年(含税,最高税率6%),自筹,已落实。
招标内容与范围:
(1)为广丰卷烟厂厂区主大门岗(员工主要出入口)、厂区物流大门岗(原辅材料出入口)、卷包车间主出入口岗(员工主要出入口)、卷包车间辅入口岗(物流)、卷包车间中间出入口岗、办公楼大厅岗、管理岗共7个岗位不少于22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36个月(2026年10月1日-2029年9月30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2026-2029)(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2、投标人须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6、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分 00 秒--- 2026 年 05 月 29 日 17 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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