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essna 172S单发固定翼飞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730-2611010317/01 )招标人为西安新宇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essna 172S单发固定翼飞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Cessna 172S单发固定翼飞机。
2.2 设备名称:Cessna 172S单发固定翼飞机。
2.3 数量:1架。
2.4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飞机具备有效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书及无线电台执照、维修放行证书,无产权纠纷(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查封记录。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交付。
2.6 交货地点:投标方所在地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投标响应的飞机需具备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有效“飞机三证”,即《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书》、《无线电台执照》,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购买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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