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8年广东片区氨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2028年广东片区氨水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6000653,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10757),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东江环保各分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广东片区氨水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旨在确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广东片区2026年-2028年度氨水供货之合作单位,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所属分子公司(宝安东江、惠州东江、江门东江、清远新绿、珠海永兴盛、珠海东江、韶关东江)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分子公司与中标单位所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考虑本项目组织形式及各分子公司具体需求后进行投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采购,分为6个标段,年度总采购量预估5.82万吨,具体以东江环保所属分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以其在合同履行期内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能保证氨水实际使用数量与预估数量相等,可能减少或增加,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4 项目预算:47291448元(含税)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定一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部分标段投标都将予以否决投标。各标段允许兼中。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 | 需求单位 | 规格型号 | 预估需求数量(吨) | 标段预算金额 (元) | 起订量 |
1 | 标段一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5% | 8000 | 6488000 | 30吨 |
2 | 标段二 | 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5% | 14000 | 11634000 | 30吨 |
3 | 标段三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5% | 12000 | 9408000 | 30吨 |
4 | 标段四 | 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5% | 6616 | 5676528 | 25吨 |
5 | 标段五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25% | 5000 | 4000000 | 30吨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12000 | 9600000 | 30吨 | ||
6 | 标段六 |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 | 540 | 484920 | 15吨 |
注: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根据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6 服务期及交货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交货期为2天,具体以需求单通知时间为准。
2.7 交货地点:广东片区所属各基地,具体配送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要求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
(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工业氨水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与授权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不允许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上述关联关系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3.4 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司机和押运人员具备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和车辆备案和司机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车辆证照需3台或以上。
(2)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双方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车辆备案材料,车辆证照3台或以上、司机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
3.5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度(或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由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对应年度的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2024年度(或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由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对应年度的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由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对应年度的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由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汇算清缴报告。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指氨水供应)3个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及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相对应的发票。
3.8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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