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就中国人寿宜宾市分公司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公告日期:2026年 5月21 日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宜宾市分公司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中段11号。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中国人寿宜宾市分公司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地上10层,建筑高度45.05米,建筑外立面风貌改造,实施结构加固、绿色节能改造,新增隔墙及卫生间、设备间;装饰吊顶、楼地面、门窗完善等相应给排水管网、电力管网等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为1407.0964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建筑与装饰工程、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等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无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7)业绩要求: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 05 月 22 日至2026年 05月 29 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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