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华怡悦康养产业(海南)有限公司委托,对新华怡悦康养产业(海南)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CITCC-XHYY20260501
2、项目名称:新华怡悦康养产业(海南)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为新华怡悦·海南博鳌公寓项目物业绿化养护服务(具体见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预算金额:120万(含税)。选取1名中标人,份额为100%。
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备至少1项在同类项目(绿化养护类)实施经验。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协议形式的还须提供该框架下任意一个订单等结算依据的复印件。
(4)本项目拒绝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严禁被列入新华保险系统供应商黑名单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招标人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
(8)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9、样品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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