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中润物业处置宝石花相关股权项目(五次))采用竞争磋商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项目名称:中润物业处置宝石花相关股权项目(五次)
1.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231号
1.3资金来源:成本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5万元(含税,参考总价格),最终以实际处置金额按费率结算,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上限(按费率报价,其中审计报价按资产总额的0.1‰(万分之一)、评估报价按净资产的0.6‰(万分之六)、法务报价按净资产的0.15‰(万分之一点五)计取。)
1.5采购内容:为确保宝石花股权处置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公允,围绕宝石花股权处置开展规范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审计及法务等相关工作,为股权定价及交易实施提供客观、专业依据,切实保障股权价值公允、处置程序合规等相关工作;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宝石花相关股权处置全部工作完成、所有相关事宜办结、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自动终止。
1.8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各方与采购人、标的企业、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②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方、各成员单位的分工、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履行投标、签约等相关义务;联合体成员共需要3家;
③联合体须严格遵守国有资产交易、股权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对项目涉及的全部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资质要求:
①审计服务资质及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须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及团队成员2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团队成员须具备注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②资产评估资质及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取得有效备案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本项目须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及团队成员2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团队成员至少1人须具备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③法务服务资质及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须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及团队成员2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配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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