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廉政教育中心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灵宝市廉政教育中心家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廉政教育中心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39、LBGZ[2026]099-ZC066、BCZB-2026-05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7.3869万元;最高限价:47.3869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万元) | 包最高限价 (万元) |
1 | 01 | 灵宝市廉政教育中心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 47.3869 | 47.386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廉政教育中心家具设备采购项目,分为四层采购部分及二层采购部分,四层采购内容主要包含:活动家具、显示屏、音响话筒、背景音乐系统设备、窗帘;二层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办公家具、窗帘。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6质保期:质保期三年,售后服务三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自行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6、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同一时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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