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6﹞第0377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招标内容:负责编制完成并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华能公司热源厂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书须根据最新《水资源论证导则》对华能热源厂现有机、炉等供热及发电设备用水,进行用水合理性论证(包括:取水情况、环境影响分析、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审批核定华能公司供热生产需求水量等),并根据报告书内容配合甲方延续办理取得取水许可证。
2.4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服务时间: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出具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并负责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专家论证审批通过。
2.6质量要求:满足使用需求,取得取水许可证。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210000元(含税)。
2.9付款期限和方式:中标单位需按华能公司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出具符合合同约定并通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专家论证审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8份,并在华能公司取得取水许可证,且按合同价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款。
2.10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项近三年内(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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