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辆租赁(徐大堡与三门核电现场用车服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租赁(徐大堡与三门核电现场用车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中核平台生成的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车辆租赁(徐大堡与三门核电现场用车服务)。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服务名称 | 车辆信息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标段1 | 徐大堡车辆租赁 | 一辆40-45座大型客车(带驾驶员)、一辆25-35座中型客车(带驾驶员)、一 辆7座小型客车(带驾驶员) | 辽宁省兴城市 | 合同签订后3年 |
标段2 | 三门核电现场车辆租赁 | 一辆15-25座中型客车(带驾驶员)、一辆7座小型客车(带驾驶员) | 浙江省三门县 | |
本次招标允许兼投兼中,每个标段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 ||||
技术规格书中第6章关于服务人员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时可不提供,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近3年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通勤保障或客运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服务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营运性质的车辆,并满足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营运性质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不作要求,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8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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