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城市更新首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整体拆除项目谈判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委托,拟对科学城城市更新首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整体拆除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GC-2026-0107
2.采购项目名称:科学城城市更新首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整体拆除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院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 本工程主要为科学城城市更新首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整体拆除,拆除内容为多点位分散式拆除工程,包含公厕、临建构筑物、工业厂房、市场建筑、办公建筑、地坪、配套附属设施等,涵盖砖混、框架、钢结构、混凝土构筑物等多种结构类型,总建筑面积约3630㎡,拆除面积3820㎡。(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54.536231万元。最高限价54.536231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4.建设地点:。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及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市场禁入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法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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