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补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60536657、SXMTZB2601H-060(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补套)(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60536657、SXMTZB2601H-060(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装备计发字[2026]1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目前属基建二期工程,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保障基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与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覆盖性、可靠性;补充购置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设备。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补套):
标段(包)内容:随着矿井井巷工程的延伸,现有安全监控系统相关传感器数量已不能满足矿井建设需求,急需补充相关传感器。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使用的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KJ73X,投标方所提供的传感器必须能匹配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具体供货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内容。
2.3 交货地点: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分批次生产供货,供货时间为30天内。
2.5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补套),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供货明细中(除上传主机、甲烷传感器调校装置/一氧化碳传感器调校装置外)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上传主机、甲烷传感器调校装置/一氧化碳传感器调校装置可外购且无需授权;制造商投标的,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为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投标时须提供供货明细中(1-7)项设备的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供货明细中任意两项传感器的供货业绩计为一个有效业绩,(不限于一份合同中体现,但一份合同仅能计一次业绩,不论一份合同包含本标段内几种货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18时00分至2026年6月8日18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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