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就总部大楼一层显示屏幕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公告日期:2026年6月4日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一层显示屏幕改造公开招标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ZC635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1 包,相关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交付,根据需要,投标人需在夜间进行相关工作,不影响总部大楼一层其他设施使用,如无法完成,需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
3.交付地点:北京。
4.总部大楼一层显示屏幕改造相关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弱电、强电线缆及布线(按照施工要求提供桥架等方式,桥架等施工长度不限)、总部大楼一层各类新旧设备所需线缆的对接、集成、相关设备的部署、走线、配套背景墙的拆除和装饰、现有环境(设备、空调管道、地面等)的恢复、培训及售后等服务。
5.本项目指定显示屏幕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均以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开标一览表》中所列设备生产厂商为准。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 投标人应为所投标货物的设备生产厂商(招标文件中或称为“原厂”)或集成商。集成商作为投标人的,应持有显示屏幕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集成商为显示屏幕设备生产厂商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供应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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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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