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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医医院电动病床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24 19:34:5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D2021-01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电动病床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电动病床等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包组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合计(元)

主要标的(核心产品)

备注

1

01包

电动病床

6

38000.00

228000.00

378000.00

 

2

血透机

1

150000.00

150000.00

 

3

02包

中央监护仪

1

489000.00

489000.00

489000.00

 

4

03包

超声诊断仪技术维保服务

1

232000.00

232000.00

277000.00

10台超声诊断仪技术维保服务,服务期两年{维保方需24小时在线电话咨询指导服务、4小时内到达现场、无限次数人工现场服务、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两次现场保养服务及主机的操作软件(不包含需更换的板件、探头及院方配备的工作站等)。}

5

纯水系统

1

45000.00

45000.00

 

汇总合计(元)

1144000.00

 

 

备注:
1.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供应商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一个包以上,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每项目包须提供独立的“开标/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并独立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其他: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超声诊断仪技术维保服务除外】。2)超声诊断仪技术维保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2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 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4 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5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至 2021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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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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