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低温甲烷化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6-4026)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8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低温甲烷化催化剂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低温甲烷化催化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低温甲烷化催化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生产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确认财务状况无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前脱丙烷前加氢流程规模在 80万吨/年及以上的蒸汽裂解装置近8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低温甲烷化催化剂成功使用业绩至少2份。同一企业同一装置视为一份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对应发票扫描件,使用报告或总结或证明(包括采用工艺、装置产能等,需用户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6、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盖章承诺函);
7、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8日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6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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