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60145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2026014500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淮固航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1台40.5t—40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包含对上述设备(含备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重载联调、设备报检报验(取得特种设备备案)、技术服务(含图纸移交、培训)、质保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吊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吊设备采购项目:
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起重机制造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
1.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销售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0.5吨(及以上)的带远程控制或半自动化或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1台及以上的业绩。
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在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其他要求:
1.5.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6月29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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