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绥中公司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5457,招标人为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南,负责四台机组运营管理工作。建设有一期2台880MW(1、2号机组)及二期2台1000MW(3、4号机组)发电机组,总装机3760MW。电站距离河北省秦皇岛市50公里,距离辽宁省葫芦岛市125公里,交通方便。2号机组2000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25年。
设备工艺:石灰石由自卸车运输进厂,卸入石灰石卸料间,石灰石卸料间设三个地下料斗。石灰石经过地下料斗出口设置的振动给料机及除铁器后,进入波纹挡边带式输送机,由波纹挡边带式输送机提升至石灰石仓,石灰石仓下部设置称重皮带给料机,将石灰石定量地送入湿式球磨机磨制成石灰石浆液。
2.1.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石灰石\CaO≥51% MgO≤1.5% SiO2≤2% 5-20mm 120000吨
所需附件详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或供货量达到12万吨,以先到为准。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所需附件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3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0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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