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设备维保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17253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黄科董〔2026〕8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设备维保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标包名称:物流设备维保。
采购内容:对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成品集并库物流设备(包括堆垛机、AGV小车、机器人、件烟出入库输送分拣系统、打带机、伸缩链板输送机、拆码盘机和物流信息系统等)进行深度维保。单个采购年度预计采购金额 3039959.6元(不含税),两个采购年度预计采购金额合计为 6079919.2元(不含税)。
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3项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办事处塔西路428号乐道物流园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两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合同一签两年。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供应商评价情况,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适时调整采购数量,合作期内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1.5质保期要求:维保质保期至少12个月(自当次保养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承诺对提供给招标人的任何产品及服务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意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投标人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和著作权)负责,如果招标人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由此遭受的任何支出、赔偿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因处理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权利侵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 7 月 6 日 0时 0分至 2026年 7 月 10 日 24 时 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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