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食堂公益便利属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人成才提供高水平餐饮服务保障,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委托,就其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食堂托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1.2招标编号:HNZB202605060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食堂,位于学校内部。学校食堂建筑面积450㎡,各种餐用设备齐全,学校就餐人数约1200人,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学校派有专人负责监管食堂。
2.2招标范围:食堂托管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团队、食堂食材采购、贮存、制作加工、配送、供餐、食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维护、清洗、消毒等服务。
2.3餐费价格标准:14元/人/餐。
2.4服务期限:3年,投标人在服务期间自主合法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2.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燕小学。
2.7服务目标:午餐供餐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成本可控。
2.8午餐供餐食品安全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12号)等规定。
2.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7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3.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能力、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承诺)。
3.7投标人近3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问题(自行承诺)。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转到链接地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投标文件附信用查询证明材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自行承诺)。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严禁以个人名义承包经营学校食堂,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6室。
4.3.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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