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羰三材”专精特新一阶段项目5万吨/年MTBE装置VOCs尾气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陕天财招字(2026)131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羰三材”专精特新一阶段项目5万吨/年MTBE装置 VOCs尾气处理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编号:陕天财招字(2026)131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⑴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羰三材”专精特新一阶段项目5万吨/年MTBE装置项目现场。
⑵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 请购单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位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61001-20DD-110412PR-MR-R0001_Rev1 | VOCs尾气处理设施 | 1104-X-1201 | 1套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个月 | 项目现场 指定地点整体交货 |
简要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羰三材”专精特新一阶段项目5万吨/年MTBE装置 VOCs尾气处理设施采购:
- 投标人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拥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库房,能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生产装备、检测设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石油化工罐区或装置废气治理方面,国内至少3套采用包含本标的工艺处理技术,一年以上稳定运行达标的成熟可靠业绩。注:须提供清晰的技术协议、合同(可隐去价格)、对应发票、使用方的证明文件(包含装置名称、数量、运行年限、证明人、联系方式等)。注: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与业绩表一一对应;项目业绩表须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业绩表”的要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认为是无效业绩;
- 投标人近3年不得被列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方等禁用的黑名单(未处于暂停期限内或列入禁用黑名单后移出的情况除外);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投标人近3年被列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
(2)投标人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5)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6)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
- 投标人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7日9时00分-2026年7月23日17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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