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2026-2027年员工观影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2026-2027年员工观影服务项目(本项目)
二、项目简介及磋商方式
本项目采购2026-2027年员工观影券,观影券支持观影及其他服务(包括文化演出、视听/课程会员权益等)的兑换、使用,支持采购人员工线上购票、选座。观影券每张面值600元,预估采购750份/年,合同效期两年。按采购人要求按期供货,具体供货方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最终要求为准,供货交通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此项目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
1.委托代理机构采购。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委托对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2026-2027年员工观影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
2.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本采购文件中涉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条款及表述,仅适用于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形。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项目报价情况组织多次报价,最终选定 1 家供应商成交。如最终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等于1家,则本次采购终止。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观影券应支持多次使用;有效期至少为2年(含)以上,同时应保证可实时兑换,兑换后可立即使用。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8.应倡导创新,具有绿色发展、环保理念。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9.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号条款,并在响应条款偏离表中进行逐条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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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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