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西宁西路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GZJL-ZB-GZ202608003)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广建滨东片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西宁西路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440118-04-01-399475)批准实施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财政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广建滨东片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宁西路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4-440118-04-01-399475
2.1.2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套道路-西宁西路项目工程监理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1.4 工程建设规模:西宁西路位于增城区新塘镇西南部,西起西宁路西洲段,东至京港澳高速伴行路。道路全长约0.58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50km/h。本工程给排水干管管径范围:给水管DN300;雨水管DN800~DN1500;污水管DN500~DN600。小型综合管廊净空:2.1×2.0米(宽×高)。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小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以及管线综合。
2.1.5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约6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799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协助委托人审查设计文件以及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2.3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2.4监理服务阶段:
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期监理服务阶段: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工程竣工、结算期监理服务阶段: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
保修期监理服务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93.21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本项目不允许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以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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