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停车场租赁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停车场租赁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招租车位合计345个。其中地面平面临时车位63个,分别位于医院东区(17个)及西区(46个);地下平面车位21个和地下机械车位261个。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停车场租赁管理服务项目。
2.4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地下停车场及部分地面车位)。
2.5出租期限:4年,不设免租期。
2.6租金底价:本项目4年总租金最低报价为人民币17,238,082.92元,第一年月租金最低报价为人民币343,364元/月,从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递增3%。
3. 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3.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new.gemas.com.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2.意向承租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本项目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意向承租方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考《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信用要求: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意向承租方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承租方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意向承租方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①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上述信用查询的情况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任意一天。②如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以上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意向承租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6.与出租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2026年08月14日9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凭报名短信(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报名系统的成功报名截图)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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