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速递分拨中心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河速递分拨中心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大河速递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编号:ZXYZB-2026-170;
2.2 项目名称:大河速递分拨中心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2.3 项目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8号;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仓储电动叉车及托盘搬运设备一批;
第二标段:木托盘、塑料托盘一批。
2.6 招标范围:大河速递分拨中心仓储设备(叉车及托盘等)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运维、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交货期: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 专用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商或经销商,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机动工业车辆(叉车)”);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且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投标人须按标段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审按标段序号先后开展,投标人如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第二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二标段则由其余投标人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排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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