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海港公司将军帽1#泊位堆场含煤废水系统扩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8-3-46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海港公司将军帽1#泊位堆场含煤废水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 标段划分:华能福建公司海港公司将军帽1#泊位堆场含煤废水系统扩容改造项目标段包1
2.3 施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98号
2.4 计划工期:9个月(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新增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沉淀池、局部排水沟及连接井的新建与改造、防护措施、配套电器设备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以下证书均须提供扫描件):
(一)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港口工程或给排水项目施工类似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类)(注: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书均须提供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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