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场站2026-2027年度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8-3-45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场站2026-2027年度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场站2026-2027年度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5 服 务 期: 其中灵武隆桥分公司租赁周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共计3个月;其余各场站租赁周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共计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出租共享储能项目须已取得与属地电网公司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
(2)投标人拟出租共享储能项目须已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01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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