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C-20210105001
项目名称:清洗车及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252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252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清洗车(洒水车) | 1 | 台 | 372849.00 |
2 | 路面养护车 | 2 | 台 | 339674.00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验收至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车辆的里程在2000公里以内。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成交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至 2021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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