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脱硝剂(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脱硝剂(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329,招标人为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银川81公里,距大武口市区2.5公里,位于石嘴山大武口区109国道北约10公里处,交通运输方便。本期工程为2×33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脱硝剂(液氨)由罐车通过接卸管道卸入液氨存储罐,再由相关设备及管道输送至脱硝反应区。
2.2招标范围
2.2.1 技术要求: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重量法);密度0.602824kg/L(25℃); 沸点-33.35 ℃(标准大气压);符合GB536-2017《液体无水氨》技术标准。
2.2.2 供货要求:
供货包括货物、运输、卸车等,报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货等一切费用。日最大需求量:6.0t最小发货量:24t
2.2.3 供货量:暂估脱硝剂(液氨)数量为1120吨。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 交货地点: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和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应液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7日 14时00分至2021年02月02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