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物资公司叉车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物资公司叉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37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 20000029 | 叉车-通用 | 台 | 1 | 1005766832叉车-通用 |
2 | 矿机公司 | 11854419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135-WX-06Ⅰ\13.5t\3m | 台 | 2 | 1006312149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135-WX-06Ⅰ\13.5t\3m |
3 | 矿机公司 | 19081838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100-AG58-Z\10t\3m | 台 | 2 | 1006312147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100-AG58-Z\10t\3m |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3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矿机公司)。
2.4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5支付形式:100%银行承兑汇票。
2.6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 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和满足国Ⅲ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投标产品(额定载重能力3t、10t、13.5t的叉车)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3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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