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洗车废水及含尘雨水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为山东省港口集团潍坊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洗车废水处理量大约50m³/d,含尘雨水处理,雨水最大处理量为50m³/h。洗车废水处理设施现有隔油沉淀池一座、中水回用水池(600m3)一座、含油污水池(100m3)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含尘雨水处理设施现有雨水调节池一座、中水回用水池一座、污泥干化场一处、一体化雨水处理设施1套、一体化设备间一座。现有设备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及含尘雨水处理要求,需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扩建及改造,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二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标准,用于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
2、采购范围:山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洗车废水及含尘雨水处理工程施工期、保修期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原一体化雨水处理设备拆除、原有设备间拆除、辅建区供电改造、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界定的全部内容。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污水处理工程业绩;
4.人员要求:
4.1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2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3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5.财务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信誉要求:无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3日08时30分到2021年2月5日17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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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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