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石化舟山-宁波石化基地互联互通海管项目
5600HP锚艇抛起锚服务
招标编号:ZJB-027-CBZL-202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方案已经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审批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舟山-宁波石化基地互联互通管道海底管道安装工程
2.2、招标项目名称:浙石化舟山-宁波石化基地互联互通海管项目5600HP锚艇抛起锚服务
2.3、招标工作范围: 5600HP马力级锚艇一艘。完成浙石化海管项目铺管船抛起锚作业以及项目部指派的其他作业任务。船舶工况及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连续作业要求。服务期间燃料油由招标方提供。船舶维护保养、维修、向海事部门报关、迎接舟山和宁波海事局各项检查等均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2.4、服务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及宁波市镇海海域。
2.5、服务工期:暂定服务周期360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进退场通知为准,船期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船舶租赁服务及相关业务营业范围;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4)业绩要求:2017年01月以来具有类似海上抛起锚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5)信誉要求:近年来合同履约及质量情况、企业信誉良好;
3.2拟投入本项目船舶基本要求:
(1)船舶必须为自有船舶,提供所有权证书,船舶经营人为投标人所有;
(2)船舶投产年限须为20年以内,以船舶建造完工日期为准;
(3)船舶主机功率不低于5600HP。
(4)提供有效的船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国籍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海上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海上船舶吨位证书、海上船舶船员舱室设备证书、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海上货船适航证书等;
(5)提供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员配备数量不低于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舶24小时连续作业;
(6)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或三副、水手长等主要船员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程序采用线下完成。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5日19时00分至2021年02月10日1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0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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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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