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5/18-QT-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市滨湖路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1年#1、#2机组检修保温及脚手架搭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95/18-QT-1001 | 昌吉分公司#1、#2机组检修脚手架及保温拆装及炉内升降平台拆装 | #1、#2机组检修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保温拆装及炉内升降平台拆装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吉分公司#1、#2机组检修脚手架及保温拆装及炉内升降平台拆装】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二项业绩:(1)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保温施工业绩;(2)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脚手架施工业绩,业绩内容最少有一个业绩含炉内升降平台安装、拆卸内容。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7.投标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应急管理部(www.chinasafety.gov.cn)”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8.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07 15:37到2021-02-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07 15:37到2021-02-1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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