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平潭北部苏澳镇、平原镇,距苏澳镇直线距离约2.7km,距平原镇约2.3km,距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城约17km。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43′37″,北纬25°37′40″。
项目建设18台单机容量3.6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场内道路13.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基础施工和安装,在平潭青峰风电场一期升压站内扩建一台75MVA主变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风电场不另建升压站,主要依托和共用青峰风电场已建的110kV升压站。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主要划分为风电机组与施工安装场地区、场区道路、表土临时堆场等防治区组成。总占地面积27.17hm2,其中永久占地1.56hm2,临时占地25.61hm2,占地类型为林地和其他土地。
2.2 招标范围
2.2.1 依据政府部门批复的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方案,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场地区、场区道路、表土临时堆场等防治区的植被混凝土生态修复和绿化植物种植。主要施工内容包含上述区域18936m2的植被混凝土工程、5251m2的植生水泥土工程、10682的m2客土喷播植草工程、35169m2的独立喷灌系统安装施工工程以及木麻黄、台湾相思树的种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有效证明。(提供建造师注册证、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工程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合同范围含植被混凝土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含植被混凝土施工面积不低于1000㎡的其他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按项目数量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至投标截止日,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备注:信誉要求第(1)-(3)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9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200元),售后不退。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0591-83709786、0591-83708622、0591-83708660,咨询QQ:761317499、280506610、828378153)。
4.2 各投标单位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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