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20-QT-1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一、招标条件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服务项目华电大厦外保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5/20-QT-1101 | 华电大厦外保服务项目 | 大厦外保服务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大厦外保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5.保安公司等级资质不低于二级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招标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7.持有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备案手续
8.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8-2020年)
9.投标人近2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治安保卫服务业绩,单年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1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19 17:00到2021-02-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19 17:00到2021-02-2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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