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80/17-XS-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1年B厂1号机组副产品粉煤灰(原灰)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富拉尔基热电厂B厂1×350MW机组所产生的Ⅲ级粉煤灰(原灰)预计总量为16万吨,炉渣1.5万吨,上述产量不排除如电网调度等周边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在数量上可能会发生变化,且招标人不保证煤种变化对粉煤灰品质的影响。投标人负责将产生的粉煤灰全部运走,并负责放灰斗后设施的正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库门和灰库前道路等)及灰库渣仓周围的文明生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80/17-XS-0301 | 2021年B厂1号机组粉煤灰销售 | 承包期内招标人B厂1×350MW机组所产生的粉煤灰,预计总量为16万吨。无偿拉运处理炉渣预计1.5万吨。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B厂1号机组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具备存储能力不低于8万吨的冬储灰库(2021年1月日前投入使用的库房,需提供具备环保部门备案证明,在网址:http://221.212.115.5:7080/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city=上查询;2021年1月1日之后投入使用的库房,提供环评影响报告和政府环评批复灰库相关部分及政府验收文件);需要提供企业或销售下游客户企业政府发放的许可证明材料(如:排污许可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粉煤灰(或相近产品)使用或销售近1年的经历,需提供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年销售能力不低于16万吨,运输能力不低于日均500吨/天(具备运输车队或与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的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经营业绩良好(见附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19 16:30到2021-02-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19 16:30到2021-0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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