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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1年折棚风挡总成、缓冲杆检修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ZTSYJCGS2021-0103

2021-02-22 20:51:2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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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1年折棚风挡总成、缓冲杆检修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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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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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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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1年折棚风挡总成、缓冲杆检修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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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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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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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的技术标准:A01详见附SKWJ-17折棚风挡委外检修技术条件。A02详见附件 SKWJ-79缓冲杆焊修、机加委外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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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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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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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保条款:(1).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其性能、结构、加工不良,私换材料或使用劣质材料等原因造成客车及部件的修理、更换,在修理、更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差旅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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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产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损害,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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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其他配件损坏及其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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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使修竣客车发生行车一般D类事故及以上的事故、批量返厂修质量问题、上级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过程发生惯性质量问题、日常的质量检查或售后服务中发生A、B类问题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外委外包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或索赔。必要时,比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处罚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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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执行甲方的质量工作安排,无故不执行甲方的质量工作安排的(如:按时参加质量工作会议等),按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外委外包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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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售后服务及要求: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需特别说明的,乙方也应免费提供,以满足甲方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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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包括新使用乙方产品的顾客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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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在接到通知后按甲方《售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供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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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运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顾客及乙方共同分析原因,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扩大破损部分的材料、修理、运输等费用。责任不清时,本着恢复车辆运行的原则,由乙方先提供产品,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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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1). A01维修周期15天、A02维修周期10天(维修件从甲方发货到乙方合格品返回甲方时间),乙方严格遵守维修周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按甲方《修车生产管理办法》中5.7.4.2规定支付相应货款的违约金。每项次扣罚500元。甲方保留从向乙方支付的相应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的权利。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超过 3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交付的维修配件,并且乙方同意按未交付维修配件的新购价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中标后,甲方到乙方现场对综合能力评定时需提供:技术方面有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质量方面有相关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质量记录,设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生产计划、进度控制、配件交接设有专(兼)职人员。(3).检修后的产品需提供检修产品合格证、检修记录。(4).A01详见附SKWJ-17折棚风挡委外检修技术条件。A02详见附件 SKWJ-79缓冲杆焊修、机加委外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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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折棚风挡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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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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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25型客车厂修折棚风挡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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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用标准
  • \n\n

    TB/T3094-2015         机车车辆风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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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总运 [2014] 349号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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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辆客车函〔2015〕395号《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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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要求
  • \n\n

    3.1折棚风挡分解检修,棚布总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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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风挡配件分解检修,要求所有不锈钢(电镀)件、铝件拆卸后检查,裂纹或缺陷无法修复者报废;不锈钢件抛光、电镀件重新电镀、铝件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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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铝踏板检修需将不锈钢合页拆下,踏板污垢需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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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严格按照明细及图纸要求对踏板进行焊修,补齐缺口,打磨焊缝,并按图纸增加两个沉孔;无要求者原型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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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不锈钢合页进行抛光处理;踏板进行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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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踏板合页连接使用拉铆钉或M4*30螺钉,要求组件翻转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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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风挡定位销组成,销轴与座板焊缝为断焊或焊缝在座板背面的改为正面满焊,焊角大小为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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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风挡大框检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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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1风挡大框锈蚀、变形时需调修,大框下部边框处安装通道板固定座、磨耗垫板损耗严重需更新,废孔集中需进行堵孔。如果密封胶条安装面变形严重、无法整形时应截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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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2侧框中部侧面原外侧悬挂锁紧绳座孔封堵;个别风挡焊接铝环割除,保留底座补强;检查手把安装座焊缝,裂纹处应先清焊根、消除裂纹后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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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3焊修后需保证大框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2mm,平整无明显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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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4调修后需整体喷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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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牵引拉杆组成检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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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1拉杆、螺套螺纹溜丝。螺纹缺损、滑丝者截换螺杆,截换长度不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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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2拉杆圆环磨耗超过1mm焊修、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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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3各件抛光,带螺纹件不得采用电化学抛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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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通道组成检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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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1二次分解,尼龙件、橡塑件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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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2不锈钢件抛光、铝件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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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3铝骨架磨耗、锈蚀严重时需焊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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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4组装后通道组成应能向左右位移大约45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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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防滑砂布加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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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铝踏板装车前如原设计粘贴防滑砂布,应粘贴防滑砂布。为保证粘接质量,在冬季时应加温后进行粘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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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淋雨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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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棚布总成、棚布总成与大框接触处进行喷水试验,喷水时间不得少于3min, 从内部各个部位检查,不得漏水。还应在喷水结束后10~20min内,从内部各个部位检查,不得漏水。接触面漏水需补涂硅胶,棚布总成漏水补涂皮革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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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总体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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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1检修时不得随意更改原风挡结构及尺寸,所有配件规格及数量均符合明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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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2风挡所有不锈钢件抛光、电镀件重新电镀、铝件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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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3风挡框架总成、踏板总成上的塑料磨耗件更新;橡胶密封条、左右滑板、复位板弹簧、调整拉弹簧、锁弹簧、拉绳、尼龙搭扣及与车体连接的所有紧固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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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验验收
  • \n\n

    4.1 产品数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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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折棚风挡检修应出具合格证,按照厂修规程及标准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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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验证争议:本厂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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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供货方对本厂验证无争议,须重新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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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供货方对本厂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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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保期
  • \n\n

    产品质保期为本厂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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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 \n\n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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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有效期
  • \n\n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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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 \n\n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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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缓冲杆焊修、机加委外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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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范围
  • \n\n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铁路客车缓冲杆焊修、机加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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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用标准
  • \n\n

    GB/T 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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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8110 ER55-G焊丝牌号CHW-6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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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CRRC J 13-2017 轨道交通装备碳素结构钢及低合金钢焊接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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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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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7505-1998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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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辆客车函〔2012〕114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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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要求
  • \n\n

    3.1甲方对缓冲杆进行分解下车,拆卸缓冲套,检查弯曲度、磁粉探伤检查,缓冲杆出现弯曲或裂纹时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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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通知、本协议等规定的要求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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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产品制造所涉及的工装夹具由乙方自行准备,工装夹具设计、制造、调试、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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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乙方对缓冲杆磨耗超限处及扁销孔(圆销孔)周围处及其他位置的磕碰伤处进行机加工去除磨损不均匀部分,机加工部分的缓冲杆表面粗糙度为Ra6.3。随后采用16-30目的石英砂对缓冲杆进行全面喷砂处理,喷砂压强为0.6-0.8Mpa,喷砂处理不许引起变形及裂纹;经喷砂处理后的工件表面及内腔不许有目视可见的油漆、灰尘、锈蚀、氧化皮和其它污物及附着物,不许存在死角,不许存在磕碰、划痕、工件表面清洁度95%以上区域须达到GB/T 8923中规定的Sa2.5级。缓冲杆销孔端曲立面允许存在直径≤6mm、深度≤5mm的机加工定位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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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乙方对缓冲杆机加工(原磨耗处)部位、扁销(圆销孔)周围处及其它位置进行CMT堆焊修复,焊前须对焊接区域进行焊前预热,预热温度150℃~200℃,焊接质量须符合GB/T 12467,无裂纹、气孔未焊满等缺陷。焊接后将缓冲杆(约500℃)放入细沙中进行缓冷处理。缓冷至室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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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缓冲杆焊修部分的硬度须符合HB220~250。焊修部分的抗拉结合强度许不低于600MPa。其它机械性能需符合《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表2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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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缓冲杆焊修后须对焊修部分进行机加工处理,料件尺寸需与图纸一致,对焊接部位需机加处理,机加工后表面粗糙度需符合图纸要求,未焊接部位可不进行机加工。缓冲杆不得出现弯曲情况(直线度小于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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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焊接修复后需进行磁粉探伤检查,不许出现裂纹。缓冲杆焊修、机加、探伤检查后需在缓冲杆端头侧立面处刻打永久性标识,标识中应包括:检修单位名称或代号及检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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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缓冲杆首件修复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焊修质量进行首件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及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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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 缓冲杆的生产周期按每批次100根及以上修复以及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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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乙方须满足甲方所制定的生产进度,保证按照生产计划执行,合同检修数量按甲方订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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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程控制及变更
  • \n\n

    4.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过程控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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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甲方、乙方遇有变更事宜时,如乙方场地、设备、工艺等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得书面响应方可实施,并做好变更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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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乙方进行缓冲杆焊修生产时,须按照本协议要求执行。当遇到要求不清晰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项点及处理方案,相关支持文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

    \n

    4.4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针对同行业最新技术提供差异响应,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由双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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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验验收
  • \n\n

    5.1 产品数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n

    5.2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时,以产品合格证为合格依据,合格证应包括检修单位及检修日期。

    \n

    5.3 乙方须提供产品检修合格证及探伤报告,首件检验或其它必要时期需提供试验报告(焊修区域(焊材)的硬度报告及抗拉强度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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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验证争议:本厂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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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1  供货方对本厂验证无争议,须重新检修;

    \n

    5.4.2  供货方对本厂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n\n
  • 质保期
  • \n\n

    产品质保期为本厂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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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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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 \n\n

    7.1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n

    7.2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n\n
  • 协议有效期
  • \n\n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n\n
  • 其它
  • \n\n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修改和补充的有关条款与本技术条件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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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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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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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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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维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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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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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供近三年内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n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

    5.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铁路客车折棚风挡检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n

    6.企业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n

    7.要求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n

    A02:

    \n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维修商。

    \n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n

    3.提供近三年内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n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

    5.要求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n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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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获取

    \n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8:00时起至2021年3月01日16: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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