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0237
项目编号: ZLGJ-ZB-202108
项目名称: 隆德县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乡村太阳能路灯照明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5945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945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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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乡村太阳能路灯照明安装工程 | 路灯 | 480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1585440 | |
第二标段:乡村太阳能路灯照明安装工程 | 路灯 | 400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1321200 | |
第三标段:乡村太阳能路灯照明安装工程 | 路灯 | 470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1552410 | |
第四标段:乡村太阳能路灯照明安装工程 | 路灯 | 450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1486350 | |
数量合计: | 1800 | 预算合计: | 5945400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依法纳税(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6)保证金缴纳凭证。(7)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8)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9)投标人必须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2-23 17:59:34 至 2021-03-02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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