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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崇明等地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综合物业外包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02-24 18:19:5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05/20-QT-0701、CHDTDZ005/20-QT-07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

一、招标条件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服务项目上海奉贤、崇明等地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综合物业外包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55749m(上海奉贤、崇明等地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60899.65m(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综合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20-QT-0701

上海奉贤、崇明等地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为上海奉贤、崇明、广东等地区物业服务提供保洁、前台、行政、项目经理等服务,人员配置不低于29人。

200

CHDTDZ005/20-QT-0702

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综合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上海华电大厦项目,5A甲级写字楼,建筑面积60899.65平方米,地上23层,地下3层(B1层为食堂、B2和B3层为车库),现有租户43家。主要为大厦提供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前台客服服务、财务服务、工程服务、综合行政服务、招标采购服务、消防管理服务、商务管理服务等,人员配置不低于16人。

500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投标,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奉贤、崇明等地区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近3年( 2018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 3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报价人公司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须在项目所在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6.投标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7.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

【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综合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近3年( 2018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 3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报价人公司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须在项目所在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6.投标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7.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24 17:15到2021-03-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24 17:15到2021-03-0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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