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房屋分公司宿马汴河安置房一期项目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十七冶房屋分公司宿马汴河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施工升降机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施工图纸范围内需要架设的SC100/100物料提升机、SC200/200施工升降机。本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G343国道交口南侧。1#楼~15#楼主体18层住宅建筑,层高2.9米,建筑高度为52.5米;16#楼~24#楼主体为6层多层住宅建筑,层高2.9米,A1#~A3#为1~3层商业楼。 租赁物料提升机11台,型号:SC100/100 ,使用高度:25米。 租赁施工升降机15台,型号:SC200/200,使用高度60米。 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司机由出租方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G343国道交口南侧。 1.3暂定租赁期:物料提升机6个月 ;施工升降机1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塔吊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 5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 集采-宿马汴河南苑安置房一期工程施工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78827499@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3月11日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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