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渤海地区除“四害”消杀药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渤海地区除“四害”消杀药械采购 |
交货期: | 按照采购订单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备齐货物并及时交付 |
数量: | 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
交货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写字楼南楼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是为渤海地区除“四害”工作采购消杀药械。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滨海新区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经登记机关年审合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国家有害生物防治员等级(五级)证书以上资格人员2名。B、地方有害生物防治(或病媒生物防治)等相关培训证人员2名。证明材料: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制造商授权: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集成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集成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提供有效期内杀蟑诱饵、杀蟑胶饵、顺式氯氰菊酯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代理文件或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的代理销售授权书。(含进口商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集成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 业绩: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注:需要明确合同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有参照性)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合同主要页(首页、服务时间页、服务内容页、服务金额页或服务人数页、签字页)。 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其他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到2021年0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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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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