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D-NXZC-21003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及数字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套;数字眼底照相机(进口) 1台。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次采购为进口设备,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5、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详细的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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