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具有完成本项目水务相关评审的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能力;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1、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拓展工程水务相关评审及验收咨询服务(水土保持、节水评估、防汛论证、排水许可证办理等)
2、项目编号:2001XH0030-ZFCG-2021-005
3、工程概况:新建1幢学生公寓、1幢科创实验大楼,35KV用户变配电设施、停车库(兼作人防)及相应室外总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799平方米。其中:
新建科创实验大楼,总建筑面积约为22450平方米,建筑限高45米。
新建35KV/10KV变配电设施,总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新建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约为22749平方米,建筑限高 24 米。
以上三个新建建筑的建设总投资为378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13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16万元,预备费1803万元。
4、采购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为本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报告,节水评估、防汛论证、排水许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取得管理部门的同意批复以及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其他工作。
5、服务地址: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西区内(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具体地点由业主指定。
6、服务期限:
(1)水土保持编制: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2)水土保持监测:施工全过程(施工工期+自然恢复期一年)。
(3)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4)防汛论证: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5)节水评估: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6)排水许可证办理: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30】个日历天内,通过水务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工作,并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污水排水许可证。包含纳管检测井的制作及验收、CCTV影像设备安装及验收、排水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申办等工作。
最终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采购人要求调整服务期,完成上述全过程服务。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4.8】万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即报名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最近一个季度任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个工作日09:00~11:00、13:00~16:00),携带上述资料至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现场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磋商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上述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3点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3点30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并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最近一个季度任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资格。
(2)无疑问函原件或疑问函原件。
(3)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和电子响应文件1份。
注:磋商时,凡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磋商所需携带材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现场踏勘。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30389627@qq.com,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澄清文件。
八、磋商通知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联系人:余亮
电话:83820186-806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联系人:李俨
电话:15900504113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水土保持编制: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评估报告。(2)水土保持监测:施工全过程(施工工期+自然恢复期一年)。(3)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4)防汛论证: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评估报告。(5)节水评估: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评估报告。(6)排水许可证办理: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30】个日历天内,通过水务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工作,并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污水排水许可证。包含纳管检测井的制作及验收、CCTV影像设备安装及验收、排水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申办等工作。最终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采购人要求调整服务期,完成上述全过程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响应。(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有完成本项目水务相关评审的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能力;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