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JYCG2021021
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项 |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 60 日内,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 540000.00 |
1)原子吸收光谱仪,详细内容及参数详见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了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等服务。
2)各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 60 日内,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境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原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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