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第三方图审服务
比选公告
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第三方图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第三方图审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新区财政资金,且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面积约16.5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9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所12班幼儿园、4所36班小学、1处社区服务中心、1处一级消防站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15620万元。以上信息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
1.6成交人数量:1家。
1.7 参建单位信息: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公共设施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及勘察报告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人防及消防图审查),提供正式勘察审查意见、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协助甲方进行勘察、消防、绿建、节能、抗震等报规报建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弱电)、消防、燃气、人防、精装、景观园林、热力、管线综合、小市政等各专业的施工图及各专项深化图纸的审查。
2.2 服务期限:自图纸审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雄东片区B单元。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及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屋建筑一类审查机构认证证书。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图审查业绩:
①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
②单个合同金额在25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
③包含上述①或②的其他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 3 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 1 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
[2020]161 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2)上述第 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无。
3.3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文件下载:2021年8月17日21:00 至2021年8月20日 12:00 。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10:00。
2.递交方式:通过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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