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铁塔2021年奉化区溪口镇各村(社)村级监控维保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1年奉化区溪口镇各村(社)村级监控维保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1ZT0202128
1.2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 比选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奉化区溪口镇各村(社)村级监控维保服务,包含维护奉化区溪口镇各村(社区)996台枪机摄像头,维护周期3年。不含税预算金额:35.49万元,税率6%。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名。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5.49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维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运维服务。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1.2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1.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7参选人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1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类似监控维护业绩案例。参选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关键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单价可隐去)、双方签章页);
2)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 协议正文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 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 等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
3.1.8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宁波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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