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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2022年新疆铁塔基站用蓄电池共用管理系统项目

2022-02-23 18:50:2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2022年新疆铁塔基站用蓄电池共用管理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2022年新疆铁塔基站用蓄电池共用管理系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2年新疆铁塔基站用蓄电池共用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08-16-04D-2022-D-D0263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预估采购四端口蓄电池合路器320台、六端口蓄电池合路器140台、四端口双向智能管理器20台;采购预算为96.05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中选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含税中标金额(万元)

第一名

份额1(70%)

67.235

第二名

份额2(30%)

28.815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四端口蓄电池合路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600.00元/台,六端口蓄电池合路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2000.00元/台,四端口蓄电池双向智能管理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5000.00元/台。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种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如有)

数量

交货地点

1

蓄电池

四端口蓄电池合路器

四端口

320台

全疆范围

2

蓄电池

六端口蓄电池合路器

六端口

140台

3

蓄电池

四端口蓄电池双向智能管理器

四端口/双向智能

20台


2.2交货期:收到甲方订单后,15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全疆范围内。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相关要求。

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应为参选产品(基站用蓄电池共用管理系统)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4业绩要求:参选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参选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同类产品(合路器)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②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采购订单/发票/结算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③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发票/结算文件为准。

注:如框架合同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结算文件或以上任意两种文件(如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则以发票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3.7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应答将被否决(到参选应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3.7.1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1.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11.2)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1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2022年02月23日18时00分至2022年02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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