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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A包)

2022-02-28 20:04:2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望谟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A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http://ggzyjy.qx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321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望谟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A包)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202】00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2202】0012-01

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采购数量:1 项

预算金额:49,500,000.00元/学年

最高限价:49,500,000.00元/学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注:1)因未开展业务未有纳税记录的提供未纳税声明函(格式自拟);2)对已运用“互联网+”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要求允许的方式打印社保电子证明,不用再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红色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特殊资格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01  09:00:00至2022-03-08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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