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2-2023年芦淞、荷塘、核心商圈区域广告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2-2023年芦淞、荷塘、核心商圈区域广告制作项目(项目编号:ZZDXBX202202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芦淞、荷塘、核心商圈区域2022-2023年广告制作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2-2023年芦淞、荷塘、核心商圈区域广告制作项目,包含设计制作及送货、安装。
1.2.2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总金额约50万元(不含税)。
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1.2.4划分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分2个份额,每个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份额 | 服务区域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份额1 | 芦淞区 | 200000 |
份额2 | 荷塘区 | 160000 |
份额3 | 核心商圈 | 140000 |
合计 | 500000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非通信用品。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有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按各单项不含税单价上限的整体折扣100%。参选人任意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参选人须具备广告制作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一份。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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