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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奎屯分公司2022年机房设备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2-09-06 22:29:4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中国电信奎屯分公司2022年机房设备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奎屯分公司2022年机房设备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代理编号:【08-16-04D-2022-D-A18314C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5000.00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奎屯市区及车排子分公司、胡杨河分公司的机房内设备搬迁、老旧设备拆除、应急抢修等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选取1名中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名中选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根据《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2017)451号)报参选折扣,参选折扣最高为49%,参选人的参选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时,其参选将被否决。

1.5服务地点:奎屯市、胡杨河市、车排子镇等电信所属机房。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参选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须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3企业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提供到参选截止时间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并同时提供到参选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4信誉要求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

2.6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①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正文、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②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正文、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③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7其他要求

2.7.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9月1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9月1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9月1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7日10时00分至2022年9月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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