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3309211021000355
信息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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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蓬莱森林体育公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92110210003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山县蓬莱森林体育公园工程(一期)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4-330921-04-01-921560,项目业主为岱山县安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岱山县安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岱山县蓬莱森林体育公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原蓬莱公园安澜圣境。
2.3建设规模: 实施岱山县蓬莱森林体育公园工程(一期),设计总面积31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 201000 平方米,铺装硬化面积26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蓬莱广场和云驿广场主入口改造,包括架空层加固、设置音乐水幕秀和无障碍电梯、绿色文化墙建设等,改造面积 17255平方米;北纬30°海岛植物科普园和体育公园建设,包括15个植物园、2350米绿道及相关健身设施建设等;公园内道路系统建设(蓬莱仙径道路长720米,宽2.5米;环山绿道兼应急道路拓宽、修复及口袋休憩公园建设等;迎馨亭至安澜阁应急道路长580米,宽5米);蓬莱之心和疏林台地2个节点打造;公园管理、服务驿站、公共卫生间、智慧设施建设等,总建(构)筑物面积1392 平方米。
2.4项目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9773.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01.53万元。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岱山县蓬莱森林体育公园工程(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批)手续: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中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5)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6工 期 :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7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有关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评定,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三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园林)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三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市政工程相关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③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园林)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5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或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7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8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9项目经理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经理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10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11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2、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3、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安全员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3.12项目班子配备:①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②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中一个岗位。
3.13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的备案证明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请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5日在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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