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荆州市2023年长江禁捕信息化硬件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ITCC-HTT-23011101-HGB003C)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荆州市2023年长江禁捕信息化硬件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ITCC-HTT-23011101-HGB003C)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荆州市2023年长江禁捕信息化硬件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一家供应商,为荆州长江禁捕项目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巡检及维护服务,服务范围包含数据机房内通用网络设备、主机服务器、显示大屏与综合管线等硬件系统设备的巡检、维护及故障处理;户外各类监控监测类终端设备、终端配套网络接入、终端配套供电的更换、巡检、维护及塔上塔下故障处理等。 预算金额92.34万元(不含税)。本次采购的名称、数量及单位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地点:荆州市。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5586元/站,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2.1采购范围:采购一家供应商,为荆州长江禁捕项目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巡检及维护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2.3服务地点:荆州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 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之一: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9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全国级“黑名单” 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黑名单” 的。 3.3人员要求 三类安管人员资格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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